根據水利部《注冊造價工程師(水利工程)管理辦法》(水建設〔2021〕334號)、《水利部辦公廳關于加強造價工程師(水利工程)注冊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》(辦建設〔2022〕78號)和《兵團水利局關于二級造價工程師(水利工程)注冊工作的通知》(兵水建設〔2023〕37號)等有關規定,經審核,陳雅麗等12人符合二級造價工程師(水利工程)初始注冊條件(名單見附件),準予注冊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準予二級造價工程師(水利工程)初始注冊人員名單(2023年度第三批).xlsx
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水利局
2023年11月28日